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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认证揭底:虚假标注+认证=违规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2-20
  • 央视近日报道《有机食品有玄机》,对有机蔬菜存在的销售混杂、产地溯源找不到对应产品、查出禁用农药等猫腻予以曝光。中国有机绿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已被暂停使用有机资格3个月,而国家认监会则对涉及的认证机构北京五岳华夏管理技术中心暂停发证资格。

    有机食品乱象频出。新京报记者对有机食品问题进行不完全统计发现,从2016年起,至少有15批次有机食品查出食品安全问题,5起虚假标称“有机食品”案例,以及4起认证机构和检查员因违规操作被监管部门处罚。在一些电商平台上甚至可以随意定制“有机食品”标签。

    专家认为,“重认证、轻管理”是有机食品认证问题频发的主因之一,亟待规范。

    15批次有机食品出现安全问题

    有机食品通常给消费者留下健康安全的印象,但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今,至少有8批次国内有机食品和7批次进口有机食品登上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黑榜”,有机油脂(5批次)和有机婴幼儿食品(8批次)成为问题“重灾区”。

    8批次国内不合格有机食品中,有5批次涉及油脂产品不合格,其中包括:2016年,标称北大荒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金豆有机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有机大豆油检出苯并[a]芘值超标,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公司生产的1批次有机黑花生油被检出酸值超标。2017年,标称辽宁晟麦实业公司生产的1批次有机大豆油被检出溶剂残留不合格,辽宁绿色芳山生产的1批次有机花生油再次被检出苯并[a]芘检出值超标。2018年4月,标称徽名山农业公司生产的1批次有机食用猪油,被检出酸价不符合规定。

    此外,标称内蒙古清谷新禾有机食品公司生产的1批次有机黑小麦粉被检出苯并[a]芘值超标;生命果有机食品公司生产的1批次树莓汁饮料,被检出脱氢乙酸及钠盐不合格;标称江西铭雅食品公司生产的1批次有机营养米粉,被检出蛋白质和钠不合格。

    而在7批次不合格进口有机食品中,全部问题都集中在泓乐和安吉兰德的婴幼儿食品。

    2016年5月,1批次瑞士有机婴幼儿奶粉品牌“泓乐”被检出维生素A不达标,锰元素存在营养素虚标问题;而另1批次“泓乐”奶粉还检出了阪崎肠杆菌。2016年5月,1批次安吉兰德有机婴儿配方奶粉被检出维生素A不达标。

    2018年1月, 2批次泓乐(Holle)有机婴幼儿谷物粉被检出维生素A不合格。2018年4月,安吉兰德1批次有机米粉被检出脂肪项目不合格,另1批次有机米粉(胡萝卜)则被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查出5起案例虚假标称“有机食品”

    相较于食品安全问题,虚假标称“有机食品”的现象也较为严重。

    今年3月,宁波鄞州检验检疫局查处首例违规使用有机产品标志案件。产地为日本的9600袋“黄金大地素面”在义乌口岸入境时,进口商对原包装上的日文“有机”作了覆盖处理,而包装上的JAS有机认证标志和“ORGANIC”字样被继续保留,之后直接将产品在线上销售。经核实,该批产品并未获得任何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涉嫌违规使用有机产品标志。

    2017年3月,山东省潍坊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销毁了一批来自马来西亚的“有机奇亚籽饼干”,原因是未获得我国机构认证,为不合格有机食品。2017年8月,消费者投诉常州烁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香盟黑芝麻核桃黑豆粉五谷杂粮代餐粉营养早餐粉500g/罐”标注为有机食品,但该公司无法出具该款产品是有机食品的认证文件,涉嫌虚假宣传。2017年9月,江苏省工商局抽取200个农产品网络经营主体作为检测对象,发现57个主体涉嫌违法,包括“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虚假宣传。

    2016年12月,陕西检验检疫局对西安一外贸企业伪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不得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有机”、“ORGANIC”等字样及可能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和图案。而新京报记者发现,有机认证标识甚至可在电商平台上随意定做。

    5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以“有机/绿色食品标识(贴纸)”为关键词在一家电商平台检索,发现3家制作有机标识的店铺。一卖家称,有机标识制作根据尺寸和数量定价,如500张直径30mm有机标签(包邮包覆亮膜)价格为200元,平均一张仅4毛钱,且不需要买家提供任何有机认证资料,保证“不会被工商局查”。在该卖家提供给记者的样品上,明显印有“中国有机产品”和“ORGANIC”字样。

    4起违规认证遭监管部门处理

    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显示,截至5月13日,共有68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而认证机构对有机产品认证审核不严、疏于管理,也容易导致问题。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今,至少有4家认证机构被监管部门撤销或暂停认证资质。

    5月6日,央视曝光中国有机绿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有机蔬菜”生产不合规,不仅使用违禁化肥,还查出禁用的农药残留,其有机认证机构是北京五岳华夏管理技术中心。5月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风险预警称,五岳华夏不得对外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待调查结束后再依法处置。同日,五岳华夏暂停了中国有机绿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注册资格3个月。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五岳华夏已经是2016年以来第4起受监管部门处罚的认证机构。2016年12月,因填报信息不完整、质量手册有抄袭内容等问题,国家认监委暂停了北京恒标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的认证资格,同时对于同案涉及的北京东方信展认证咨询有限公司责成北京市质监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今年4月,因对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国家认监委对2位检查员作出撤销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月,因出具虚假认证结论,国家认监委撤销了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书,对其颁发的7家企业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定为无效,其中包括上海桃乐丝葡萄酒贸易有限公司等。

    行业分析

    有机认证缺乏后续监管

    根据最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食用。国家有机产品标准GB/T19630.1-2011中对于土地、环境、生产材料、生产过程等每一个环节作出了严苛规定。

    业内认为,有机食品生产过程难度大、成本高,是一些企业和认证机构违规操作的根本原因。而有机食品的高售价也令许多虚假有机食品和宣传铤而走险。有机认证“重认证、轻管理”的问题亟待解决。

    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有机食品认证发证后,有的认证机构可能每年最多去企业检查一两次,而有些企业在幼苗时喷洒农药,检测时很难查出。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有机食品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有些企业不注重夯实提升食品质量,而是投机取巧在广告宣传上重金投入,由此误导消费者。5月14日,一位有机行业专家向新京报记者指出,“在有机产品管理链条上有生产者、认证机构、监管部门三个板块,之所以出现重认证而轻监管的情况,是因为认证机构往往是一种企业行为,而忽略了自身‘谁发证谁监管’的责任”,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重视对认证机构的监管责任,让整个链条处于有效、透明的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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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超市里打着有机标识的蔬菜未必真“有机”,央视焦点访谈一则报道揭开了有机蔬菜背后的玄机。记者日前了解到,针对央视的报道,北京市快速作出反应,北京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和市质监局联合启动对全市连锁超市的大排查。国家认监委也在发布公告,对涉事认证机构:北京五岳华夏管理技术中心发出风险预警,暂时不得对外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6日晚播出了“有机蔬菜有玄机”的报道,曝光了一些超市售卖的有机蔬菜存在的问题,比如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应在销售场所设立有机产品销售专区或陈列专柜,并与非有机产品销售区、柜分开。但是一些超市却故意将有机菜和普通菜混在一起卖。

    而那些贴着“有机”标的蔬菜也未必一定是有机的。报道中,央视记者购买了某品牌胡萝卜等有机蔬菜,然后根据有机码提供的信息前往生产基地,但这个产地根本没有种植胡萝卜;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个生产基地甚至还藏有大量化肥。随后检测结果证实,记者购买的几种所谓“有机菜”都检出有机生产标准所禁用的农药残留。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说,这里面涉及到认证和标准的问题,认证机构应该对产品负责任。但是现在“认证”的东西太多,有些认证机构就会为一些不法经营者背书。按照法律的规定,实际上认证机构要承担责任,如果认证机构出具了虚假的认证,造成了后果和损失,认证机构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认证资格也有可能被吊销。

    针对连锁超市有机蔬菜和普通蔬菜混放销售问题,北京市商务委立即行动,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商务委和物美、超市发、京客隆、永辉、家乐福等20余家大型连锁超市迅速开展排查和自查。这一措施能解决问题吗?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回答说,这些都是事后的救济措施。最高法院关于食品药品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报告,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认证机构本来是个监督者,监督食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有机”的标签是生产者贴上去的,超市只是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采购了一批经过认证的有机食品,它们有认证的资格,有认证证书,超市就是没有责任的,超市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被认证为有机食品的食品,它无法知道它不是有机食品呢,所以超市只要在事后及时下架整顿,清理进货渠道,明确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就可以了。

    邱宝昌说,如果最后经过鉴定,这个被认证的有机食品不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的强制性标准,比如农药超标,消费者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十倍赔偿。那么要谁赔呢?是让商超赔还是让生产者赔?如果商超的采购手续合法,来源也合法,食品可追溯,它就不用承担十倍的赔偿责任。如果食品的生产者生产了不合格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就要承担十倍的责任。如果最后的鉴定结果显示这个食品是合格的,但它实际上是无机的、普通的蔬菜,这就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行为并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而是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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