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5日,深圳检验检疫局在口岸查验出泰国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严重超标,目前有25吨此类龙眼已经被销毁。
据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批来自泰国的龙眼25吨,货值2.8万美元,由文锦渡口岸入境。经深圳检验检疫局实验室抽样检测,发现该批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69mg/Kg,为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50mg/kg限量的3.4倍。
二氧化硫是具有漂白、杀菌、保鲜的食品添加剂,在水果加工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以适量的二氧化硫来处理保鲜荔枝、龙眼、葡萄等水果会取得良好保鲜效果。但二氧化硫可与血中的硫胺素结合,长期摄入会影响脑、肝、脾等器官,可能对上呼吸道和眼睛有刺激,或者会出现头晕、恶心、呕吐或腹泻等中毒症状。
食品安全问题为何屡禁不止,这并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过去,在生产销售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治理整顿中没有做到法治化、制度化,而是“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后漠不关心。因而制假售假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原有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明显有些“力不从心”。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他们利用当前法律的盲点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谋取不法利润。而且当前的政管力度尚需加强也是原因之一,个别地方政府处于对保护地方利益或一己私利的考量,对于食品造假者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加助长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此外,当前社会上存在“金钱至上、利润第一”的错误道德观,无疑更加深了造假者的危害性。
针对食品市场的现状和国情,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用重典、下猛药整治方可,否则各类“食品安全”事件难以堵截。
首先,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指导。
其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食品卫生监督、质检、工商为主的政府职能部门资源,使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有机衔接起来,让监管到位,同时以食品行业协会为主导,带领企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和参与政府发布的各种类型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活动。
最后,还需要努力提升社会的道德良心水准。不为自身获利而去害人,这是道德标准的最低限,在市场经济的建设中,我们显然更多强调市场的逐利性,而忽略了其道德性,很多时候,道德性的呼吁甚至被认为与市场的经济性格格不入,这不能不说是个认识上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