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
(一)“十五”期间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环境保护措施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部分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1.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迎办绿色奥运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得到进一步深化
(1)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
(2)水污染防治工作得以加强
(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4)工业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
3.环境法制、科研监测工作不断深入
(二)当前的环境状况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高,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54万吨、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分别为5.79万吨和0.606万吨。
2.水环境2005年全市有32座水库主要水质监测指标全部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31条主要河流6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占45.3%。全市河流功能区达标率为71.9%,其中大沽河干流和胶南市河流已全部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标准;市区内河流污染依然较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石油类。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中水质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的占60%,33.3%监测点位海水水质超过四类。全市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
3.空气环境
4.固体废物
5.生态保护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
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注重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把环境安全作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方面,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社会经济工作的大事来抓,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
1.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为环保事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积极营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意识和环境需求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和范围不断扩大,这为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
2.突出龙头带动作用,为环保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突出青岛龙头带动作用的战略部署,要求青岛抓住新机遇,站在高起点,瞄准大目标,实现新跨越,抓住新一轮国际资本和产业向我国转移的机遇,以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为契机,加快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上一个新水平。目前,我市与日、韩经济关系日趋紧密,环黄海经济圈的合作和交流日益加强,经济全球化带动和促进了环境保护的全球化和国际化,伴随我市全面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进程的加快,我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空间和领域将得到进一步拓宽。
3.建设生态市,举办奥帆赛,对环保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十一五”期间,正是我市生态市建设近期和中期目标的开始实施阶段,也是第29届奥运会帆船比赛筹备和举办期。在此阶段实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及建设项目将极大地提高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生态安全防护能力,为促进我市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为环保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5.经济实力增强,科技进步加快,将极大地推进环保事业发展
(二)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不但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完成生态市建设的阶段性任务,而且还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与环境的巨大压力。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施。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期,工业化进程中,印染、酿造、电力、化工等行业将继续发展,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长期存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工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单位产值能耗和水耗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还有一定差距,原材料、能源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污染物产生量也会随之增加,资源与环境的压力还将继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难度很大。
2.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3.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紧迫
4.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5.过去未引起重视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
三、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管”与“治”并举,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并进,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改善,解决好严重影响安全和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促进污染防治工作。以《青岛生态市建设规划》为指导,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规划目标
到2010年,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郊和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以遏制;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初步建立起具有青岛特色的地方性环境法规体系;循环经济工作全面开展,生态市建设初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
四、规划指标
(一)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
(1)市区及各县级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
(2)农村地区空气质量维持在2005年水平;
(3)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比2005年有所降低。
2.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80%;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3.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
(2)交通道路噪声平均值<69分贝。
4.辐射环境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二)污染防治指标
1.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75万吨,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18%;
2.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45万吨(其中:电力行业排放总量4.53万吨),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26.32%;
3.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
4.市内四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城市中水回用率不低于30%;
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大于50%;
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85%;
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
8.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
9.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10.废放射源收贮率100%,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1.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
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
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
4.全市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36%;
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
6.5个区市达到生态县标准;
7.5个县级市全部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四)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1.全市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2.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80%;
3.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4.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为4.0%。
五、主要任务
(一)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解决结构性污染进程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3.积极探讨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置途径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1.加快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3.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4.大力发展城市绿化
5.加快生态县(市)建设,促进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2010年全市80%的乡镇初步建成环境优美乡镇,五个区市达到生态县的建设标准。
6.加强对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的生态监管
(三)加强污染防治,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继续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2.继续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
3.优化能源结构
(四)以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促进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2.加强城区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3.加强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把大沽河、北胶莱河(泽河)和墨水河等作为小流域污染防治的重点,认真落实《青岛市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加强重点流域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实现目标总量控制向目标与容量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转变。
4.加强城镇污水综合整治
5.加强工业污水防治
6.加强城市再生水的利用
(五)控制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1.加快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增长速率
2.加强能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4.严格控制电厂污染排放“十一五”期间,黄岛发电厂和青岛发电厂在完成扩建的同时,要完成新、老机组海水脱硫工程,同时氮氧化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现污染排放的统一监管。
5.继续严格控制燃煤煤质,防止污染反弹
6.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治理
7.进一步防治市区扬尘污染严格执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8.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气综合整治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提高处置治理水平
1.限期治理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3.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
4.加强固体废物流通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5.合理布局和建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
6.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七)加强核设施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加强辐射环境法制建设
2.建立健全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3.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4.不断提高辐射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监测能力
5.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法监督
6.切实做好废放射源与放射性废物依法处置工作
(八)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建设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2.完善污染源监控体系
3.建立和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系统
4.加强环境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九)加强海域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
(十)重点工程项目
1.企业搬迁工程
2.发展循环经济工程
3.生态建设工程 (1)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2)区域自然生态体系保护与建设工程
(3)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4)城市绿化工程
(5)自然保护区建设
(6)水库水源地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项目
4.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1)废气污染治理工程
(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5.水污染防治工程
(1)重点河流综合整治项目
(2)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3)污水处理配套项目
(4)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
6.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工程“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工程方面共有四大类、28项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约为291568万元。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3)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处置
(4)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项目
7.辐射污染防治工程
8.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部门协调,创建环境保护监管新机制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构建市、区(市)两级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横向与纵向的明确分工、衔接与合作,为市环保“十一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市、区(市)两级环保局作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牵头单位,负责所辖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监管,其他行业性管理部门均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环境管理工作。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意识,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开展地方性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为逐步实施绿色GDP考核指标体系打好基础。
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党政干部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把确保各项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将“十一五”环保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保护问责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重点落实经济综合管理、市政建设、土地、水利、林业、园林、农业、海洋和交通等部门的责任。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制度落实,对完不成任务的有关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追究其责任。
(二)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1.加强法制建设,初步构建和完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
(三)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与政策
1.环保投入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2.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
3.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4.建立有利于环保的财政税费政策
5.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1.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2.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3.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五)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制定青岛市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我市环保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环保产业的技术改造,倡导国际间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科技手段,采取技术引进与自我创新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环保产品的升级换代。培育组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适应环保市场需求、功能完备的大型环保工程集团公司,形成我市环保产业的中坚力量。积极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和市场化的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地方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的产业发展体系,尽快使环保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规范和完善环保咨询服务业的各项制度,开展环境咨询单位和个人资质认可,建立基于第三方中介为主体的环境咨询服务市场,大力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业。重点推进环境影响评价、ISO14000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规划以及循环经济等环保咨询业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