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专题会议于近日在福建福州召开,国家农业部在这次会上授予青岛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青岛市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二个整建制获批创建国家农业示范区的城市。
创建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在点上突围、进而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市发展优势与资源特点,遵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导向,青岛按照可学、可用、可借鉴的原则,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示范主题确定为“产城一体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旨在坚持依托城镇、服务城镇、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城乡体制壁垒,促进全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与城镇建设的空间一体、产业一体、功能一体制度一体,在全国率先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全国发展产城一体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和提供新样板。
此外,根据产业、区域和改革的优势,国家农业部确定青岛市的示范类型为:东部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青岛市重点发挥好五个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1、探索以品牌农业为统领,示范引领农业经营方式有效转变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保障相结合的农业经营新机制。
2、探索以国际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示范引领农业全产业链的对外贸易与合作模式与机制。
3、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新措施,示范引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土地流转机制创新。
4、探索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为保障的产融结合新模式,示范引领农业金融体制创新。
5、探索产城一体现代农业发展新途径,示范引领东部沿海地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