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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写的几点要求

  •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世通认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一并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提供的资料之一就是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应配套规章、标准的规定,落实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其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一并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提供的资料之一就是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

      下面就结合工作实际,试述职业卫生专篇编写的几点要求。

      1  设计依据

      设计中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2  建设项目概况包括

      2.1  总体布局

      2.1.1  平面布置 ①工业企业总平面的分区应按照厂前区内设置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福利用房,生产区内布置生产车间和辅助用房的原则处理,产生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在生产区内除值班室、更衣室、盥洗室外不得设置非生产用房。②反映工业企业建筑群体的总平面布置的建(构) 筑物现状,拟建建筑物位置、道路、卫生防护、绿化等内容,必须满足职业卫生评价要求。③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应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产生高噪声的车间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有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④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本底浓度低和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散发有害物和产生有害因素的车间应位于相邻车间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前区和生活区(包括办公室、厨房、食堂、托儿所、俱乐部、宿舍、及体育场所等) 布置在当地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将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二者之间。

      2.1.2  竖向布置 ①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空气。②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则应将其安装在多层厂房的底层,对振幅功率大的生产设备应设计隔振措施。③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汽的废水排放管道禁止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若需要通过时,必须严格密闭,防止有害气体或蒸汽逸散至室外。

      2.2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

      2.3  生产中使用的材料及工艺等 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2.4  建筑物卫生学要求 ①建筑物容积: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②建筑物结构: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发散车间应利于通风散热;高湿车间应设置防湿排水设施,防止顶棚滴水和面积水。③建筑物采光、照明应由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确定。

      2.5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①采用无毒、低毒或避免劳动者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②在生产许可的条件下,隔离含有害作业的区域,使其避免对无害区域或相互之间的污染和干扰。③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布置在工作地点机械或自然通风的下侧。④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热作业应设在建筑物的最上层,热源应尽可能设置在夏季主导风向恻或有天窗下方。

      3  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振动、照度、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 、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致病病原体) 的种类、部位、存在的形态、主要的理化性质、对人体危害、接触人数、接触方式及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

      4  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用的建筑设计和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及预期效果,对于因工艺或设备本身存在的难以克服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要进行说明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护措施主要有防尘设施、排毒净化设施、通风换气设施、事故应急设施、噪声控制设施、防暑设施、防寒设施、防湿设施、振动控制设施、非电离辐射防护设施、电离辐射防护设施等) 。

      5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设置及生活辅助设施

      5.1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 根据工业企业生产性质,设置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组织及人员、必要的仪器设备,并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5.2  设置辅助用室 ①根据工业企业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设置辅助用室,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 、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 妇女卫生室。②辅助用室应避开有害物质、病原体、高温等有害因素的影响,建筑物内部构造应易于清扫。卫生设备应便于使用。

      ③浴室、盥洗室、厕所的设计计算人数,一般按最大班工人总数的93 %计算,存衣室的设计计算人数应按车间在册工人总数计算。④职工食堂、浴室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

      6  应急救援

      生产或使用剧毒物质的高风险度工业企业,必须在工作地点附近设置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站内采暖、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器、照明及所需应急救援设施由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确定。

      7  职业卫生经费概算

      写明用于职业病防护设备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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