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电脑已经是所有办公室人员的必备工具,但长期接触电脑对健康的不良影响也日益明显,如视疲劳、颈肩综合征等异常情况,有了鼠标手、键盘腕、电脑依赖症等新医学名词,人们将其称为“电脑病”。由于电脑病与职业密切相关,有人称之为“新型职业病”。那么,电脑病“已经是”或者“将要是”职业病了吗?
从职业病特点看,可以说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可防可控。所以世界各国对职业病,除医学的涵义外,还赋予立法意义,即由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新颁布的职业病名单分10类115种,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肿瘤等。而电脑病不在名单目录内,显然不属于职业病。
广义地说,职业病也属于工作有关疾病,但一般所称工作有关疾病,与职业病有所区别。职业病是指某一特异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有立法意义。而工作有关疾病则指多因素相关的疾病,与工作有联系,但也见于非职业人群中。由此可知,电脑病准确地说,应该称之为“工作有关疾病”,但不是职业病。从事电脑作业的人员可以患病,上网成瘾者也可以患病,也就是说不必具备职业接触史就可以患“电脑病”。
我们国家职业病危害形势目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为职业性尘肺患者在世界仍居首位,各种职业性中毒的发病率仍然很高,在现有国情下,防治上述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疾病更具重要意义。电脑病的危害与之相比,纳入职业病不可能是短期目标。
电脑病作为工作有关疾病,为保护电脑从业人员的健康,作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医务卫生人员,济南医院将之列为可控制和预防的范围,如针对电脑病为视屏工作,设计更适宜的照明条件,以便荧光屏所显示的字符与背景的对比度更合理,从而减轻视疲劳;为预防颈肩综合征,要着力改善人机界面,指导电脑作业人员保持舒适坐姿,提供可调节座椅;电脑从业人员为脑力工作者,要更多注意安排工间操,如有针对性的眼保健操和广播体操,可很好预防电脑病的发生;同时不能忽视心理健康,对有焦虑、神经衰弱表现的劳动者要做好心理调节,注意避免长期过度的职业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