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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现状的探讨

  • 随着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安监和卫生等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不同职责分工以来,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局面有了较大的变化,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角度来说,主要表现在有更多的企业自觉或不自觉的去寻求职业卫生服务,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与检测,以及职业健康体检等。本文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角度,总结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遇到的一些问题,对职业卫生工作现状做一简略的探讨。
     
    一、企业存在的问题
     
    1、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相对于大型的国企和外企,五金、印刷和家具等行业内众多规模较小的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现场管理混乱,生产工艺落后,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缺失,工人缺乏保护等现象,职业卫生风险较大。

    2、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缺失。
    很多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对职业卫生工作知识知之甚少,对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的目的和内容不了解,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基本缺失,对从事各种职业危害接触作业的劳动者的各项保护措施不够科学全面。
     
    即使存在一部分意识较好的企业包括大型国企和外企虽重视职业卫生工作,但仅仅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这些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检测或自行开展检测,但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存在检测项目不全、监测布点不科学、采样方法不正确,以及检测结果换算不准确等各种现象。
     
    虽然安监部门目前建立了一套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申报系统,但很多企业在申报时存在少报、错报甚或故意漏报的情况,这些情况使职业病危害申报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大打折扣。同时安监部门在进行现场监管执法时,如果没有全面客观的评价资料,便很难迅速完整的掌握企业的职业卫生情况,继而影响到做出快速正确的执法判定。
     
    3、防治职业病责任意识不强。
    企业虽然开始主动寻求职业卫生评价和检测服务,但这些大多是源于安监监管的要求,或者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企业仍然把职业卫生的相关工作当成是一种负担加以排斥。寻求服务机构做的各种评价和检测仅仅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对报告中提出的很多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建议总是以场地限制、经济效益冲突或者工艺限制等各种理由不予落实。这其中有一部分工人虽然意识到自己从事的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但并非要求企业加强保护,而仅仅从工资待遇上要求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
     
    在职业健康体检方面,除大型国企外,其他类型企业人员的流动性相对较大,尤其是有工作经验的工人,如电焊工等更受欢迎,企业为减少麻烦,并未按照规定督促工人进行体检。同时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为了提高工资待遇,可随时更换工作单位,离岗时健康体检率很低。对于从事接触较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人,这种聘用期短、流动性大的特点,极易造成工人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缺失,也纵容了企业的侥幸心理。
     
    此外,部分行业使用的化学品较多,很多的化学品大大超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所列的有害物质目录,很多企业大都省略了这部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申报和工人的职业健康体检。这些都加大了工人罹患各种职业病的风险,且增加了后期诊断的难度。
     
    4、健康监护档案不够全面规范。
    绝大部分企业将健康监护档案狭义的理解为体检报告,由于缺乏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加上企业缺乏积极性和专业人员,工人的既往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等资料大都缺乏,工人的体检资料未能与现场检测结果相联系,因此由监管部门组织建立统一格式的健康监护登记档案显得十分重要。
     
    由于既往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加上职业卫生监督力度不足,同时职业卫生工作与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冲突,而社会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导致了以上种种现象的发生。因此必须加强职业卫生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提高监管力度,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发展滞后的现象。


    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问题及规范措施
     
    1、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
    经济较发达区域内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相对较多,特别是民企以及部分外地甲级机构的参与,增加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能力,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
     
    (1)各机构内部新人员培训不到位,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学习不够,评价内容不全面,语句不当,报告水平较低。其次大部分的服务机构重检测,轻采样,忽视现场采样人员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而不同的采样和布点方式直接影响到现场采样结果的可信性,并继而影响到后续评价结论的准确性。
     
    (2)由于着重强调实验室硬件的建设,各服务机构均花费大量资金购买各种先进设备,并且这些设备在日常的运营和维护中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这些都增加了企业购买职业卫生服务的成本,很多时候让企业难以接受。
     
    (3)机构之间存在恶意竞争,通过迎合客户要求和降低收费揽取项目取得市场,最终降低了服务质量,如布点减少,避重就轻,不按规范编制采样方案,增加了职业卫生风险。
     
    (4)缺乏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咨询帮助的平台,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各服务机构的水平不同,在遇到一些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评价或检测人员不知如何处理,又无处咨询或得不到统一答案时,只能想法避开,或是模糊处理,甚或错误处理。
     
    2、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措施
    鉴于以上情况,监管部门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管理规范整体职业卫生服务市场。
     
    (1)尽快建立职业卫生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制度,并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制度,对从事职业卫生评价和检测人员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促进职业卫生服务行业内整体水平的提高。
     
    (2)考虑改变既往的评价机构模式,将评价和检测分离。按照严格标准建立一批独立运营的检测室,专门接受各家评价机构的样品进行检测。此项措施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如:减少评价机构的投资和运营成本,规范职业卫生服务收费,提高设备的使用率,降低企业需承担的职业卫生服务费用,也减少了部分实验室由于操作能力相对较弱所导致的检测结果的偏差。同时数量较少而综合实力较强的检测、室更有利于上级监管机构加强管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评价机构在采样和检测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可能。
     
    (3)加强上级单位的技术指导作用,建立统一的专家咨询平台,为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帮助,收集整理各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还可编成范例供其他同仁学习,以此推动促进职业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三、监督部门的问题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管是通过监察员的具体监管来实现,由于安监部门接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时间较短,从与企业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基层的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欠全面、不专业,需要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其次,监察员的数量和监察频次也会影响到监管的效果,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也是我国职业危害控制领域一直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内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时对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的经验值得借鉴,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监督的原则,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
     
    2、存在监管盲点。建筑、装修等行业在日靠的工作中,尤其在城市大型的基建项目中要进行大量的配料搅拌、喷涂油漆、电焊、切割打磨金属和木材器具等各种操作,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声等各种危害因素,这些行业缺乏相对固定的作业场所,工作环境较差,工程防护措施较为缺乏,工人大多为临时招聘的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率较低,职业危害较重。
     
    目前职业卫生的监管主要针对有固定作业场所的生产或服务类企业,职业卫生评价也大都将项目建设期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列入评价范围,安监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J73号)也未将此类行业列入其中,给这部分工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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